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3
转债代码:113061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
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及首次增持情况:2024 年 1 月 3 日,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655,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6%,成交金
额为 45,016,519.20 元,成交均价为 68.71 元/股。公司控股股东迈科国际控股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科香港”) 全资子公司暨一致行动人宁波
派舍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舍置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 850,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8%,成交金额
为 58,370,423.44 元,成交均价为 68.64 元/股。邬建树先生、派舍置业计划自
本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
价格不高于 90 元/股。上述两个增持主体计划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 增持计划的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
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人邬建树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迈科香港全资子公司暨一致行动人派舍置业的通
知,邬建树先生、派舍置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
分股份,并计划在增持当日起 6 个月内继续择机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邬建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派舍置业为公司控股
股东迈科香港全资子公司暨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邬建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7,210,308 股,通过控股股东迈科香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3,680,000 股,通
过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筑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筑悦”)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5,407,63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06,297,938 股,占公司总股份
数的 64.09%。派舍置业未持有公司股份。
邬建树先生、派舍置业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情况
了公司股份 655,2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6%,成交金额为 45,016,519.20 元,
成交均价为 68.71 元/股。派舍置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
公司股份 850,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8%,成交金额为 58,370,423.44 元,
成交均价为 68.64 元/股。
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迈科香港、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筑悦及派舍
置业、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邬好年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 本次增持
持 股 数 量 数量(股) 股 份 数 量 数量(股) 后股份数
(股) 占总股份 量占总股
比例 份比例
合计 707,652,138 1,505,600 0.14% 709,157,738 64.35%
注:上述股东持股比例加总后与合计的差异系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合理判断及对公司未来持
续高速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为了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共同促进资本市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
(二)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普通股。
(三)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主体邬建树先生、派舍置业计划合计增持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四)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不高于 90 元/股。
(五)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六)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 6 个月,即
事项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
区间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
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主体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将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后续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