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1 证券简称:上海贝岭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810 号附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杨琨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
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
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
理闫世锋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82,467,487 99.9827 31,519 0.017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选举第九
董事的预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票数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马敏英 丁逸清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