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2023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回购方案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9.5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福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4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首
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截止2024年1月3日,回购期满,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发生重大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施回购股份期间存在减持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1)2022年8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s://www.sse.com.cn)披露《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2)。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福达集团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846,54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0%。详见
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2023年3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福达股份控股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福达
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票6,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详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控股股东减持股份
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公司股份预计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646,208,651 100% 646,208,651 100%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
- - 8,000,000 1.2380%
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646,208,651 100% 646,208,651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8,000,00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后续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回购的股
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定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