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01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回购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至
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51元/股,回购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06万股,
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2%,购买的最高价为17.25元/股、最低价
为16.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858.74万元。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