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4-001 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和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2023
年 9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8 号)、《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45 号)。
因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80.00
元/股调整至 79.00 元/股,自 2023 年 9 月 27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 3,183,6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最高成交价为 49.80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43.7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8,671,234.17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