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要求,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立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持续督导机构,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对保立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现将本次培训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本次培训采用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实施本次培训前,国泰君安编制了培训
材料,并提前要求保立佳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
理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为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可转债自律监管指引、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
公司参会人员就部分问题向国泰君安授课人员进行了咨询提问,国泰君安授
课人员进行了解答。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结论
本次培训有助于加强保立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监管法规的熟悉和深入
理解,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贾 超 陈金科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