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4-01-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至少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为战略委员会
会议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后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做好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
工作,并提出属于本细则规定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书面提
案,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
案和有关资料。
  第十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战略投资部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
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开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
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
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
通过。
  第十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战略投资部有关人员可列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必要
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
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
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
形式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
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今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经合法程
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并立即进行修订。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石资源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