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源股份: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证券之星 2024-0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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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1 月)

           原文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可以聘请律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可以聘请
    师对以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律师对以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的规定;                 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
    是否合法有效;              否合法有效;
    (三)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   (三)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权委托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量;      委托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量;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
    法有效;                 有效;
    (五)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五)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权股份总数(如有)是否合法合     决权股份总数(如有)是否合法合规、表
    规、表决结果是否合法合规;        决结果是否合法合规;
    (七)除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   (七)除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
    事的提案外,每项提案获得的同意、反    的提案外,每项提案获得的同意、反对、
    对、弃权的股份数及其占出席会议有效    弃权的股份数及其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及提案是否获    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及提案是否获得通过;
    得通过;                 (八)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的
    (八)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   提案,每名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是
    的提案,每名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     否当选;
    数、是否当选;              (九)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法律
    (九)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法   意见。
    律意见。
    第三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三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大事项时,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事项时,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决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影响中小投资    计票并披露。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是指依据《广州视源    事项是指依据《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应当由独立董
    项。                   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权的股份总数。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    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
    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    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
    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    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人持有
    票权。征集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承    公司股份的,应当承诺在审议征集议案的
    诺在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除
    前不转让所持股份。除法定条件外,公    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限制。
    第三十九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三十九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侯
    事侯选人按照下列程序提名:        选人按照下列程序提名: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    (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    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
    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出,由股东   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出,由股东大会选
    大会选举产生或变更;           举产生或变更,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
    (二)公司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    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
    提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变更;     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
    (三)公司监事候选人中由股东代表担    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
    任的,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   的权利;
    上股份的股东或监事会提出,由股东大    (二)公司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
    会选举决定产生或变更;          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
    (四)公司监事候选人中由职工代表担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变更;
    任的,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三)公司监事候选人中由股东代表担任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监    的,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及其职权职    的股东或监事会提出,由股东大会选举决
    责依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定产生或变更;
    (五)提名人应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按照    (四)公司监事候选人中由职工代表担任
    《公司章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提供其    的,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所提名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监事会;
情况以及其提名意图。董事会或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及其职权职责依据公
应当对提名提案中提出的候选董事或股   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东代表监事的资格进行审查。除法律、   (五)提名人应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按照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不   《公司章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提供其所
能担任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情形外,   提名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会或监事会应当将其所提名的候选   以及其提名意图。董事会或监事会应当对
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董事或   提名提案中提出的候选董事或股东代表监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   事的资格进行审查。除法律、行政法规规
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   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董事、
诺公开披露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资料   股东代表监事的情形外,董事会或监事会
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   应当将其所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
或股东代表监事职责。董事会应在股东   会进行选举。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大会召开前在会议通知中附上董事或股   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
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以保证   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或监事
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实履行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职责。董事会
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会议通知中附上董
大会的决议,应实行累积投票制。     事或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以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解。
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    决议,应实行累积投票制。
时,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个进行表决。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   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时,
                    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
                    表决。
                    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
                    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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