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1 月)
序
原文 修订后
号
第三十一条 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程序: 第三十一条 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程序:
(一)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一)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
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秘书负责将定期报告草 (二) 董事会秘书负责将定期报告草案
案送达董事审阅; 送达董事审阅;
(三)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 (三)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
会议审议定期报告; 议审议定期报告;
(四) 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 (四) 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
定期报告; 期报告;
的披露工作。 披露工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关注定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的进展情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经审计委员会
况,出现可能影响定期报告按期披露的情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形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关注定期
定期报告披露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将定期 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的进展情况,
报告文稿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出现可能影响定期报告按期披露的情形应
员。 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定期报告披露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将定期报
告文稿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