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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1 月)
序
原文 修订后
号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
公司的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司的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能力; 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
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 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
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
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
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
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罚,期限未满的; 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 责;
(九)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九)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
其它内容。 它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经理人员的,该聘任无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经理人员的,该聘任无
效。经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 效。经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
的,公司应解除其职务。 公司应解除其职务。本条第(一)项至第(六)
项情形的,相关经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
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经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七)项至第(十)
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
十日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条 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第二十条 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
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 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事会
事会批准; 批准;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时
时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 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报
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四)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 (四)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
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 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
责任; 任;
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 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
议的权利; 权利;
(六)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 (六)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
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 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任; (七)定期及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或董事会
(七)定期及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或董事 授权的专门业委员会)、总经理提交公司财
会授权的专业委员会)、总经理提交公司 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 (八)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
案; 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
(八)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 (九)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
(九)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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