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1 月)
序
原文 修订后
号
第十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 第十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
原因难以对每次证券投资履行审议程序 因难以对每次证券投资履行审议程序和披
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证 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
券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 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证券投
计,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审议通过。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 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
审议。 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 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对每次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 关金额)不应超过证券投资额度。
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衍生品交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
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 每次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额度金额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的,还应当 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衍生品交易的范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额度金额
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 会审议。
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当编制可行
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委托理 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
财 额 度 占 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当发表专项意见。
元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
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
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占 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
和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
每次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
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
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
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
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
已审议额度。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
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
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
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委托理财额度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应当在投资
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委托理财额度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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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