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1 月)
序
原文 修订后
号
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 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
子公司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 子公司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
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 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
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以 及 深 圳 证券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
投资行为。)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为。)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事会审议通过。子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公 过。子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 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
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或者根 币 5,000 万元的,或者根据《公司章程》规
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 定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还应当提
会审议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
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 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 金额)不应超过证券投资额度。
超过证券投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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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