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辰股份: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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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和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
   ? 截至 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 108.21,滚动市盈率为 82.95,
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股票近 3 个交易日的换手率分别为 4.17%、11.02%和
率较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切勿盲
目追高。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4 年 1 月 2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进行书面发函查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太阳能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和太阳能光伏
电池制造装备,有媒体报道公司涉及 HJT 电池概念,截至目前公司 HJT 电池设备
暂未形成收入。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所处的市场环境、
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
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营口金
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
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通过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
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
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
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并通过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未出现其他可能
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4 年 1 月 2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的情形。截至 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 108.21,
滚动市盈率为 82.95,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股票近 3 个交易日的换手率分别
为 4.17%、11.02%和 14.47%,最近 3 个交易日累计换手率为 29.66%。公司股票
短期涨幅较大,换手率较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
审慎投资,切勿盲目追高。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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