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
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操作方案由
激励对象岗位所在单位落实,考核结果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①2022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6.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②以 2021 年基准,2022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且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
③2022 年营业利润率不低于 15.00%。
以上授予条件全部达成后,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若其中一
项或以上不达标,则本激励计划授予终止实施。
上述,净资产收益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以上所有指标均基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上述“同行业平均水平”是按申万行业分类标准,“医药生物”门类下的
“中药 II”细分行业中全部 A 股上市公司的平均业绩。
上述“对标企业”是从 A 股上市公司中选取的以“中成药”为主营业务,且
资产、营业收入规模与公司具可比性的对标样本,合计 20 家,具体名单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4-2026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
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
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 2、以 2022 年基准,2024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
于 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 2、以 2022 年基准,2025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
于 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 2、以 2022 年基准,2026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
于 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注:
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2 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年数)×
计算;
“对标企业”的选取,与授予条件的选取一致。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当同行业样本出现调整,各考核年度应采用届时最近一次
更新的行业分类信息,当对标企业发生企业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发生
重大资产重组等特殊原因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再具备可比性,则
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考核年度出现的极值项(“极值”设定范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率大于 100%和小于-100%);
票一致。
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
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
激励对象按照本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
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A、B、C 和 D 五个档次。届时需要
完成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年度考核要求,按考核结果兑现权益,考核评价表如下:
等级 A+/A/B C D
分数段(K) K≥90 90>K≥80 K<80
解除限售比例(S) 100% 80% 0
在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递延至
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
格的孰低值。
六、考核程序
公司考核工作小组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 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七、考核结果管理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相应考核部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八、附则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