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有关事项,并同意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可及时以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议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
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
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信息资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的公司任职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人重大误解之处。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