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或“楚江新材”)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和 2023 年 5 月 19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子 公司 及孙公 司向商 业银 行申请 授信额 度提 供合计 不超过
其中: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鑫海高导”)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
超过 12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和 2023 年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
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和其他相关
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丹阳
支行”)申请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
司与建设银行丹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鑫海高导的担保余额为 113,000 万元,本次担
保后公司对鑫海高导的担保余额为 118,0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情况如下:
担保余
被担保 本次新
经审批可 本次担 本次担 额占上 剩余可
担保方 方最近 增担保 是否
序 用担保总 保前担 保后担 市公司 用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金额 关联
号 额度(万 保余额 保余额 最近一 额度(万
例 产负债 (万 担保
元) (万元) (万元) 期净资 元)
率 元)
产比例
安徽楚江
有限公司
清远楚江
有限公司
安徽楚江
有限公司
安徽楚江
高新电材
供销有限
公司
安徽楚江
公司
安徽楚江
有限公司
芜湖楚江
有限公司
芜湖楚江
合金铜材
供销有限
公司
湖南顶立
有限公司
江苏鑫海
高导新材
料有限公
司
安徽鑫海
高导新材
料有限公
司
江苏天鸟
高新技术
股份有限
公司
芜湖天鸟
有限公司
江苏鑫海
丹阳市海
高导新材
料有限公
有限公司
司
合 计 590,000 444,760 5,000 449,760 71.71% 140,240
备注: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
议、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丝、铜束线、铜绞线、超细电子铜丝材、新能
源汽车铜线、光伏线、电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国家禁止投资
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9,966.50 178,086.88
负债总额 93,239.45 127,581.27
净资产 46,727.05 50,505.61
项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74,835.26 935,666.07
利润总额 6,461.42 4,133.43
净利润 5,844.26 3,742.81
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电材”)持有鑫海高
导 15.77%的股份,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合计持有鑫海高导 80%
的股份。鑫海高导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经审计)。
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担保时,与建设银行丹阳支行签订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
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
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
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
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
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
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乙方与债务人就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
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
项,乙方宣布债务提 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和 2023 年 5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原因是满
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
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
计持有鑫海高导 80%股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
司对鑫海高导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
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资产优良、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
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
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提供担保时,鑫海高导其他股东未提
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鑫海高导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
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鑫海高导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
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
为人民币 449,760 万元(其中:为鑫海高导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未经审计)的 71.71%。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