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许峥
先生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
下发的《关于对许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66 号)
(以下简称“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许峥:
经查,你作为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安股份或公司)原副
总经理,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8 月 27 日结束,你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提前离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减持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根据《减持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引以为戒,加强学习,严格
遵守证券法律法规,规范证券交易行为,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 相关说明
许峥先生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已就此次减持行为进行深
刻反省,今后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规范证券交易行为,杜绝
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进
一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
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