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1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以邮件或
其他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王莉斐女士、王
潇瑟女士、杨永先生、吴文浩先生、安江波先生、史静敏女士、陈江涛先生以通
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章程》
的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
登记、章程备案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的修
订,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治理制度的制定、修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修订以上治理制度,本议案中子议案 2.01-2.04、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及相关制度。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持续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
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于雪霞女士不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公司董事王潇瑟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史静敏、安江波继续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史静敏继续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情况如下:史静敏(主任委员)、安江
波、王潇瑟。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