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4-01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7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人民币 2,533,73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次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3-115 号),已登
载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现将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1%,购买的最高价为 9.14 元/股、最低价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7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0229%,购买的最高价为 9.36 元/股、最低价为 9.11 元/股,已支付的
总金额为 2,533,73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