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06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
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3-100)。
简称“荣盛控股”)
《关于提请增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荣盛控股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议公司董事会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投资建设金塘新材料项目的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
至提议日,荣盛控股持有公司股票 5,210,237,4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46%,
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
记日、其他议案等事项不变,现对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重新发布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5 日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 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5 日
(七)出席对象: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 1 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互保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议案 2 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3 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投资建设金塘新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三)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的要
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同时,议案 1 将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投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
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
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凭以上有关证件的进行登
记,需在 2024 年 1 月 8 日 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并备注联系电话以方便报名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会议联系人:胡阳阳、胡瑜岑
电子邮箱:rspc@rong-sheng.com
联系电话:0571-82520189
传 真:0571-82527208 转 8150
邮政编码:311247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和投票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致: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4 年 1 月 15 日
召开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 具体指示
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互保额度的
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金塘新材料项目
的议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同意”、
“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
“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
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