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2 日(星期二)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 日 9:15-9:25,
间为:2024 年 1 月 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合的方式。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1,868,6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64.83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1,868,6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64.83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50,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50,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1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8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小龙律师、牛
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认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