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4-1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详 情 请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4)。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 2,546,5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最高成交价为 17.81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5.1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0,524,616.90 元(不含交易费
用),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及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交易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
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四川双马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