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诚达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科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保荐代表人姓名:范国祖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杨科、韩剑龙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 月 12 月 20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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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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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履行职责
√
息披露义务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相关制度;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委员会相关文件。
√
部门(如适用)
√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用)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 作中发现 √
的问题等(如适用)
√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核对三会文件和披露的公告;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
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访谈董事会秘书、证
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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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相关制度、信息披露文件、三会文件;访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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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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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义务
√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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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等情形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注:公司报告期内除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
单、重大支出合同;访谈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等情形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 补充流动
√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 期间进行
风险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及同行业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对比分析。访谈公司高管,查看公
司生产经营场所。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及公司股东相关承诺、信息披露文件;访谈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相关制度、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
付记录及相关凭证;访谈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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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或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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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持续督导项目组2023年度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
其他说明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变更及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公
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名称、金额及实施期限进行了调整:
(1)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 155 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 2,481 吨技改项目”
名称调整为“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 155 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 3,561 吨
技改项目”。(2)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7,000.00 万
元调整为 13,000.00 万元。增加投入的 6,000.00 万元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
资金。
(3)将“医药中间体项目”、
“原料药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扩建
年产医药中间体 155 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 2,481 吨技改项目”的实施期
限分别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
金人民币 16,333.04 万元投入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的建设。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3,200.00 万元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
“医药中间体项目”、
“原料药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期限分别调整
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的议案》,此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18.42 万元,同比下降 33.53%。经项目组核查,
因受市场竞争影响,左旋肉碱系列产品的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从而导致公司业绩
有所下滑,公司业绩波动存在合理解释。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波
动不存在明显异常。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上市公司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杨科 范国祖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