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石家庄市赵县人民法院送达的
《案件受理通知书》(2023)冀 0133 民初 3582 号。
二、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公司”)。
被告: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凯公司”)。
第三人: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佰事达公司”)。
第三人:郭俊辉,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第三人:郭俊梅,系佰事达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郭俊辉系兄妹关系。
辉丰公司与瑞凯公司关于公司解散的纠纷
①依法判令解散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
②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达公司持有瑞凯公司 49%的股权。因股东之间形成僵局、公司治理形成僵局,辉
丰公司已对瑞凯公司失去控制,请求瑞凯公司解散。
三、其它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没有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一般诉讼
事项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案件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