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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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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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吴限先生拟实施表决权委托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相关 事项尚
未实施,事项能否获得审批、是否最终实施、实施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事项及进展情况
)2023 年 1 月 30 日披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露《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控股
股东吴限先生拟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吴限先生与东阳经鸿伟畅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东阳经鸿伟畅”)签署《表决权委托意向协
议》,拟向东阳经鸿伟畅委托公司 27.9%表决权,具体方案以双方后续签署的相
关协议为准,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有
效期约定为“本意向协议自签署之日(2023 年 1 月 20 日)起 20 日内有效”。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3 月 20 日、5 月 30 日分别披露《关于筹划控制权
(公告编号:2023-008、2023-015、2023-030):吴限先生、
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东阳经鸿伟畅签署《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有关补充协议,已将《表决权委托意
向协议》有效期变更至以下三个时点中较早之日止:
“①委托方、受托方签署《表
决权委托协议》且协议生效之日;②委托方、受托方签署《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
之终止协议》且协议生效之日;③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东阳经鸿伟畅实际控制人为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本次
控股股东拟委托表决权暨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涉及东阳经鸿伟畅所属之 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前审批。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收到吴限先生、东阳经鸿伟畅《表决权委托意向
协议之补充协议(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及书面告知函:
双方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签署《补充协议(四)》
,将《表决权委托意向协
议》第三条“本协议的期限”的约定“本意向协议有效期至以下三个时点中较早
之日止:①委托方、受托方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且协议生效之日;②委托方、
受托方签署《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且协议生效之日;③2023 年 12
月 31 日”变更为“本意向协议有效期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止”。《表决权委托意
向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东阳经鸿伟畅正积极与吴限先生进行深入论证和
磋商,争取就本次控制权变更方案细节达成一致;东阳经鸿伟畅尚未与吴限先生
签署正式《表决权委托协议》或其他有关控制权变更事项的法律文件,后续是否
签署有关协议、是否能够实施控制权变更、实施计划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充协议(四)》的内容
(1)委托方:吴限;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 79,729,018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32.8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受托方:东阳经鸿伟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30783MAC5H5WF6J;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经文畅(东阳)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木雕小镇广福东街 1509 号-80
(自主申报)。
双方已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2023 年 2 月 7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2023
年 5 月 30 日分别签订《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之补充协
议》《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以下简称“原协议”)。
现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对原协议达成补充协议,对原
协议作出变更。
(1)将原协议第三条“本协议的期限”的约定“本意向协议有效期至以下
三个时点中较早之日止:①委托方、受托方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且协议生效
之日;②委托方、受托方签署《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且协议生效之
日;③2023 年 12 月 31 日。”变更为“本意向协议有效期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
止。”
(2)除《补充协议(四)》进行的变更外,原协议其他条款维持不变并继续
有效。
《补充协议(四)》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东阳经鸿伟畅,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东阳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本次控股股东拟委托表决权暨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涉及东阳经鸿伟 畅所属
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前审批,是否能够获批存在不确定性。
《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是双方的初步意向。根据协议双方
书面函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东阳经鸿伟畅正积极与吴限先生进行深入
论证和磋商,争取就本次控制权变更方案细节达成一致,后续是否签署有关协议、
是否能够实施控制权变更、实施计划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表决
权委托意向协议》双方未签署正式《表决权委托协议》或其他有关控制权变更事
项的法律文件,双方未正式实施表决权委托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
发生变化、仍为吴限先生。
份未出现平仓风险、目前不会对本次表决权委托意向产生影响。
交易所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针对获悉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或者控制公司
的情况已发生或者拟发生较大变化”相关事项及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