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9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的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600 股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同时,根据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
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58.15%,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3,977 股由公司予以回购注
销。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63,577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
份总数将由 292,934,833 股变更为 292,871,256 股,注册资本将由 292,934,833
元变更为 292,871,256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
(义务),并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