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3-112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要,为了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
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基于实际业务需要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及其组合产品等。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
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中存在跨境交易,发生外币收支业务,为了减小和防范汇
率或利率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基
于实际业务需要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进行
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申请交易额度为任意时点衍生品对应外汇交易标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
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
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具体办理事
宜。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
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等。
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
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申请交易额度为任意时点衍生品对应外汇交易标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开展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
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造成一
定风险。
险。
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
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易事项,负责方案拟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日常询价和联系及相关账务处理,
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
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审计部门有权对外汇
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
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
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人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
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且相关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