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14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全体监
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项承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履行承诺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豁免履行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事项承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