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科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步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席表决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咚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
事会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等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各
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有关规定,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
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 25,200,00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
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
行权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
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
调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
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
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
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
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使用前次募集       本次拟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合计              66,115.62    12,415.00    5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
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
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上海步科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
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
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
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及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进行了研究,并制定了《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
创新领域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
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
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
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
                          (国办发〔2013〕110 号)、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
风险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
诺。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并进行项目
延期。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是基于当前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公
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
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修改、补充及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因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修订及变化、除息除权事项、与认购方共同协商或其他原因
等在本次发行的总规模内制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定
价原则、发行数量、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内
容;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决定
或调整本次发行时机和实施进度;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
进行调整;
资格进行审查;
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反馈回复意见及承诺函等,对相关申请文件及配套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及调整,并按照
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
件;
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及使用进行具体
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
决定公司可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予以置换;
章程》中有关公司股本、注册资本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
案手续;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
应调整,并相应修订发行方案、发行预案等文件;
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的情况下,进一步分析、研究及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
等事宜的影响,制订及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关的其他事宜。
  除上述第 7 项及第 8 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相关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外,其余事项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前述有效
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前述有效期自动延长
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根据实际情况将
相关必要的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行使,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同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步科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