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科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科
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审慎审核。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企业审计经验,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
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截止 2022 年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
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
二、《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系出于确保维持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
同意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所发生的,系出于确保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
意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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