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7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中电长城大厦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三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晨晖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在前次到期后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本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期限不超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款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在前次到期后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
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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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72 号公告
本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
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事项,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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