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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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3-073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 23 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先生主持,应当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
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
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人冯晟宇先生、冯晟伟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 57.80
万元/年,合同期限五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租金合
计约为人民币 289.0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关联董事冯荣华、冯晟宇、张云华已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
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新总部大楼、工业
纸管项目)》,投资建设新总部大楼及工业纸管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不少于
设实际投入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投资项目
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
资暨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
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8)和《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
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制度》。该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荣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 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即
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荣
  关联董事冯荣华、冯晟宇已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
议向下修正“荣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
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董事会同意提名冯荣华先生、冯晟宇先生、
褚芳红女士、张云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十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
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雪梅女士、蔡明灯先生、黄科
体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晟
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4:00 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2)。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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