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95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期
间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 OA 系
统公示栏进行了同步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1) 公示内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 公示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示期已满十
天;
(3) 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 OA 系统公示栏;
(4)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
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 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激励对象
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管理人员,
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