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3年12月29
日上午11:00召开并以现场和通讯方式作出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
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伟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朱
开星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与员工之间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
合,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实施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为进一
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
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一
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制定《公司第一期“奋斗者”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 容详 见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0 日 刊载于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关联董事陈贤生因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为保证
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的《公司第一期“奋斗者”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 容详 见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0 日 刊载于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关联董事陈贤生因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
候选人、对预留份额(若获授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
分配情况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
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
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
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票的过户、登记、锁定以及
解锁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计
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
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
会直接行使。
公司关联董事陈贤生因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的议案一、二、三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于
具体内 容详 见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0 日 刊载于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对上述议案1、2、3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及《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
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证券法》及《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
董事审议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的情形;
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并同意将相关文
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