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 厦门钨业关于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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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3-12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成
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会同意以 6,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为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控股子公
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滕王阁”)所持有的成都滕
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滕王阁”)100%股权;同意以 389 万
元为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厦门滕王阁全资子公司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厦滕物业”)所持有的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滕物业”)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成
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
权公开挂牌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8)。
  二、本次进展情况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公开披露转让标的信息,按
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成都盛腾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盛腾阁”)
为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其中,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的成交价格为 6,000 万元;
成滕物业 100%股权的成交价格为 389 万元。2023 年 12 月 29 日,厦门滕王阁与
成都盛腾阁就转让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
议》
 ;厦滕物业与成都盛腾阁就转让成滕物业 100%股权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
同》
 ,前述《补充协议》部分适用于成滕物业股权转让事宜。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盛腾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CXX2389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爱民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10 月 8 日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鹭岛路 36 号 4 栋 1 单元 10 层 1001
  主要股东:天津盈腾经贸有限公司持股 51%,杭州腾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 4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家政服务;居
民日常生活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礼仪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
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品花卉销售;酒店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受让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
组。
     四、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 标的一: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
  甲方: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盛腾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一)
  甲方将其持有的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上述产权转让标的通过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以公开竞价的方
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除按约定支付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外,乙方在竞得转让标的后应以“加入债
务”的方式向甲方全额清偿标的公司一所欠甲方的债务。
   根据合同约定及竞价结果,本次转让交易所涉价款包括:a.股权转让价款
偿款(暂计 210,000,000 元,实际计至清偿之日止)。各方同意上述款项均由乙
方在股权转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支付。甲
方在乙方全额支付上述款项后,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办理相关的移交以及股东变
更登记等手续。交易中心在双方签署完毕《交割完毕反馈函》等转款条件成就后
   (1)交易中心在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评估基准日债务款项及暂计的新
增债务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割通知书》和《产权交易凭证》。收到交易
中心出具的《交割通知书》和《产权交易凭证》后,乙方应向标的公司一住所地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予协助和配合。
   (2)标的公司一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交割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日止的期
间损益,以甲方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由甲方按照转让前持有的
标的公司一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标的公司一自交割日所在月份第一天及之后
的损益,由乙方按受让后持有的标的公司一的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甲方在全额
收到交易中心转付的款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结算支付。若新增债务清
偿款最终结算金额与暂付金额及期间损益存在差额的,甲乙双方在结算期间损益
时一并结清,多退少补。
   (1)或有风险承担:若自交割之日起 1 年内,发现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
故意隐瞒对转让标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从而导致标的公司一实际损失金
额达到 200 万元以上的,乙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30 日内向甲方提出,
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按股权转让前的持股比例承担该等损失,否则甲方不再承担。
   (2)账户监管:为增强甲方履行以上或有风险的能力,在交易中心向甲方
转付款项前,甲乙双方共同以甲方名义开设共管账户(简称“监管账户”)并与监
管银行签订三方共管协议,只有在甲乙双方同时发出指令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支
取和划转操作。甲方同意将通过交易中心将转让所涉价款中的 2,000 万元转至甲
乙双方共同监管的甲方名下指定账户(简称“监管账户”),由双方共同监管一年
(自股东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算,简称“监管期”)。若监管期内发生原合同约定
的或有风险事项以及其他应当由甲方承担责任、进行赔偿的情况,则从监管账户
中划扣相应款项作为甲方赔付款,如该等款项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仍应
补足。监管账户内的款项在监管期仅用于前述用途及甲方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
于其他用途。监管账户内的款项所产生的利息和其他收益归甲方所有。监管期届
满后,乙方应立即撤销监管,甲方有权自由支配监管账户款项。
  乙方若逾期支付其在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
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
求乙方支付与股权及清偿债务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甲方若无正当事由逾期不配
合乙方及标的公司一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或移交手续,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已向交
易中心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
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合同及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 标的二:成滕物业 100%股权
  甲方: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盛腾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将其持有的成滕物业(标的公司二)100%股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
意受让。
  上述产权转让标的通过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以公开竞价的方
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经交易中心公开竞价,该转让标的交易成交价为 389 万元(不含转让交易服
务费、税收等费用)。乙方须在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
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交易中心在双方签署完毕《交割完毕反馈函》
等转款条件成就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支付至交易中心的所有款项全部支付至
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1)交易中心在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割通
知书》和《产权交易凭证》。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交割通知书》和《产权交易
凭证》后,乙方依约向标的公司二住所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
续,甲方应给予协助和配合。
  (2)标的公司二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交割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日止的期
间损益,以甲方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由甲方按照转让前持有的
标的公司二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标的公司二自交割日所在月份第一天及之后
的损益,由受让方按受让后持有的标的公司二的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期间损益
由甲乙双方根据期间损益审计结果,在甲方全额收到交易中心转付的款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支付。
  若自交割之日起 1 年内,发现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故意隐瞒对转让标的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从而导致标的公司二实际损失金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的,
乙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30 日内向甲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按股
权转让前的持股比例承担该等损失,否则甲方不再承担。
  乙方若逾期支付其在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
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
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若无正当事由逾期不配合乙方及标的公司二完成交割手续,
或者乙方逾期办理股权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已向交易中
心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
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专注于钨钼、新能
源材料和稀土三大核心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厦门滕王阁不再持有成都滕王阁股权,厦滕物业不再
持有成滕物业股权,届时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不再将成都滕
王阁和成滕物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最终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厦门滕王阁及厦滕物业将根据产权交易相关规则及协议约定与交易对方办
理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后续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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