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讨论审议<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云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
关公告。
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
于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拟激
励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
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
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人员,均为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在职
员工。前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
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