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国金证券 2023 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有关核查情况具
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对国金证券进行了现
场检查。参加人员为陈全、李荣涛。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国金证券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国金
证券持续督导期间的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
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
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
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国金证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
则及其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查看了持续督导期间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
会的相关文件,并与公司公告进行核对,重点关注了持续督导期间“三会”召开方
式与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并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沟通。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国金证券根据《公司法》等规
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基本得
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
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组织结构健全、清晰,并能实现有效运作,部门设置
能够体现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治理原则;各机构间管理分工明确,信息沟通有
效合理;公司内控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三会文件、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支持性文件。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国金证券真实、准确、完整地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相关会议决议、财务数据及公告;核查了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与公司相关
人员进行了沟通。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国金证券资产完整,人员、机
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国金证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国金证券在募集资金到
账后建立并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并已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反《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和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金证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
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定期报告等相关财务
资料,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上市证券公司相关经营数据,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
变化趋势进行了对比,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讨论。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金证券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上市公司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向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国金证券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非常积极的配合,为
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
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国金证券在公司治理、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运
行良好,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全 王贤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