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7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23 年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广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
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8日,并同
意以49.7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143.245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3 票,其中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向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A 类权益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 A 类权益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15.7450 万
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关联监事李壮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2票,其中同意票为2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A类权益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
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5 名获授
A 类权益的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以上情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58 万股,并由公司作废。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
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8.58 万股不得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作废部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