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凌华为基
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巳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 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巳同意出任基蛋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
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 , 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巳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
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诲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夹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于部
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如是, 需说明自解除职务之日起是
否届满十二个月。
六、 包括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被提名人兼任独
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冢,被提名人在基蛋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 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
学专业副教授职称。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
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巳经通过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巳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 —— 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
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基蛋生物科技股l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