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3-096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将“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
建设项目、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具体详情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0 月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4,46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991.80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9]0154000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38,515.56 36,399.30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1,368.78 11,368.78
募资金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二、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募
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调整后的 已投入募 募集资金 利息及理 预计募集资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 金额 财收入净 金节余金额
(1) ( ) (1)-(2)= ( ) (5)=(3)+(4)
总额 额 2 额 4
(3)
技术创新
中心建设 6,412.50 9,638.98 9,301.58 337.40 278.03 615.43
项目
中水循环
回用及资
源化综合 5,086.80 8,199.12 8,233.32 -34.20 34.20 0.00
利用建设
项目
成品仓库
仓储智能
化改造项
目
超募资金
账户理财
注:公司募投项目“年产富氧分子筛 4,500 吨项目”、“5,000 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
项目”、“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合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112.32 万元全
部转入在建募投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募投项目“吸
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预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3,226.48 万元,公司计划全部用于在建
募投项目“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
三、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中水循环回用 39.6 万吨/年项目)、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原成品仓库
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在项目建设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谨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从募投
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
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
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随着本次“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
目、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的项目结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已基本建设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公司经营
业务发展,公司拟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理财收入
净额)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按要求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
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
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降低财务成本。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建龙微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