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装备”、“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超达装备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
责,对超达装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
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超达装备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内容,涵盖了信息披露、股票减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其他证券
违法行为,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
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
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超达装备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为姜磊(保荐代表人)、王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超达装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超达装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
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
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
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
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超达装备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3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姜 磊 李宗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