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3-082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以及使用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号)同意注
册,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40,000股,每股面
值 1 元 ,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13.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2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
华验字(2021)第03000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
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下列
项目轻重缓急顺序实施: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备案项目 环评备案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资额 净额 代码 号
生态修复产品
生产基地项目
补充工程项目
营运资金
合计 45,448.20 45,448.20 25,774.24 - -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5,448.20万元,本次公开发
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74.2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截至2023年12月20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
入19,542.4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6,763.53万元(含尚
未到期赎回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收益等),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
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
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
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流动性好、安
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
数)以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
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
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
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
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以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
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正常周转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以及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