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持续督导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南大环境”、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南大环境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
的职责,对南大环境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
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南大环境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合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
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
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监管等方面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
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南大环境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情况报告
培训人员包括:陈晓锋(保荐代表人)和刘梓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 务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南大环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
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
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
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
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南大环境的规范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