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3-08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董事、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副总经理陈
义钢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收到董事长王戈先生,董事、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副总经
理陈义钢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鹏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王戈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75,936 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 2023 年 6 月 6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 2023 年 6 月 6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郑大伟先生、陈义钢先生、郑鹏先生计划自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32 股、48,580 股、32,290 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已届满,上述人员未
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人员在本次
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戈先生、郑大伟先生、陈义钢先生、郑鹏
先生仍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7,903,743 股、144,128 股、194,320 股、
上述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人员在本次减持计
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
承诺的情况。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