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
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眸芯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49%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
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
的《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
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和报备、
保密及处罚等相关内容。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同时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具体如下:
保密措施,并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
信息的人员范围。
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
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组事项交易进程备忘录》等备查文件,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容包括本
次重组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人员名单、主要内容等,相关人员已在
备查文件上签名确认。
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
人买卖公司股票。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幕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
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沈佳麟 邹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