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3-07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中商鹏程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品茂公司”)为居然之家
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销品茂公司的
经营发展需要,销品茂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申请 30,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以下简称“本次借款”),借款
期限为 10 年。公司以其持有的销品茂公司 50.999%股权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
保,并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统称“本次担保事项”)。此外,销品
茂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8 号 1 栋的相关物业为本次借款
提供抵押担保,并以其应收账款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销品茂公司已作出内
部决议,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设备耗
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通讯设备
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发布,广告
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
水族馆管理服务,动物园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验式拓展活动及
策划,游乐园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科普宣传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
娱乐性展览,会议及展览服务,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
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宠物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
育运动)
,健身休闲活动。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演出场所经营,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省级重
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国家重点
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营
业性演出,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潜水),歌舞娱乐活动,电影放映,动物饲养,
游艺娱乐活动,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攀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团结”)持有销品茂公司 49.001%股
权;销品茂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销品茂公司资产总额为 54,532.10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权益为 27,439.15 万元,营业收入为 15,723.23 万元,利润总额为 7,227.68
万元,净利润为 5,418.7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销品茂公司资产总额为 66,658.53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权益为 21,454.66 万元,营业收入为 317.58 万元,利润总额为-2,943.59
万元,净利润为-3,074.5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民生银行
(2)出质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形式:公司以其持有的销品茂公司 50.999%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4)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质
押财产的保管费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
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
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等)。
(5)合同生效条件:若本合同为线下操作,本合同由出质人的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出质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质权
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授信业务专用
章后生效。若本合同为线上操作,则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使用电子签名签署后
生效。本合同项下产生的各类电子数据,经出质人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
(1)债权人:民生银行
(2)保证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形式: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
应付合理费用等)。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合同生效条件:若本合同为线下操作,本合同保证人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非自然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债
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授信业务专
用章后生效。若本合同为线上操作,则经债权人、保证人双方使用电子签名签署
后生效。本合同项下产生的各类电子数据,经保证人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
四、反担保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销品茂公司将为公司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
担保。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销品茂公司签署反担保协
议。
为了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确保销品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销品茂公司的另一
股东武汉团结于 2021 年 9 月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商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商集团”)及销品茂公司签署《承包经营协议》,将销品茂公司整体发
包给中商集团承包经营,武汉团结不参与销品茂公司的日常经营,由武汉中商全
面负责销品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因此,武汉团结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
保或者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共计 492,371.36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
的担保余额为 10,662.7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4%。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控股
子公司销品茂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
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控股
子公司销品茂公司的业务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良影响。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