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3-084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和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
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做出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 54,721.63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
的需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本次提供借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
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