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 2024 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对柳工及其下属子公司柳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
香港”)拟开展 2024 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概述
根据稳健经营、风险可控的原则,为满足公司国际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柳工香港申请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业务种
类只限于远期结售汇、差额交易、NDF、简单期权、利率及货币掉期。基于目前
汇率走势,根据额度分析测算,申请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最高总额不超过 9.18 亿
美元(按 2024 年预算汇率 USD/CNY7.05,折合人民币约 64.72 亿元),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批准新额度为止。
二、申请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目的及必要性
随着柳工国际业务的快速发展,柳工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海外经营与外汇业
务规模日益扩大。由于汇率和利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不确定性显著增
加,结算货币的多元化是支持柳工国际业务向深度和广度快速推进的必要手段。
柳工股份及柳工香港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套期
保值为目的,保持外汇风险管控原则不变。在对汇率走势判断不明确时,开展金
核查意见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国际业务中的汇率、利率风险,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
波动对公司利润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实现公司稳健经营,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只限于远期结售汇、差额交易、
NDF、简单期权、利率及货币掉期。
四、办理金融衍生品业务原则
五、业务额度及期限
金 融 衍 生 交 易 最 高 总 额 不 超 过 9.18 亿 美 元 ( 按 2024 年 预 算 汇 率
USD/CNY7.05,折合人民币约 64.72 亿元),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至下
一年度董事会批准新额度为止。
六、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在实际发生业务时与交易对手方签订协议,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情况。
七、风险分析
市场风险:柳工及柳工香港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
核查意见
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因公司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各种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已办
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须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操作性风险:在办理金融衍生品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
及操作,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合
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八、风险控制措施
易业务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
规定。《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规定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上述制度对
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操作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金
融衍生品规范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处等相关部门负责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
性。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
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
律风险。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进行分
析比较。
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品
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
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核查意见
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露工作。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
经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操作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十、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曾光安先生在上述业务品种、额度及期限内行使金融衍生品
业务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十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计开展 2024 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柳工香港开展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业务种类只限于远期结售汇、差额交易、NDF、简
单期权、利率及货币掉期,交易最高总额不超过 9.18 亿美元(按 2024 年预算汇
率 USD/CNY7.05,折合人民币约 64.72 亿元),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至
下一年度董事会批准新额度为止;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曾光安先生在上述业务
品种、额度及期限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业务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于开展 2024 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计划开展的金融
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汇率等波动的风险,有利于
公司的业务开展与经营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核查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
的规定。
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衍生品投资内部
控制制度》,建立了内控制度及风险应对措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 2024 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