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送达给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4 人,实到独立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
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汇报,认为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测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应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
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 1页,共 2页
柳工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的签字页。)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嘉明 陈雪萍 邓腾江 黄志敏
第 2页,共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