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经理层成员及部分其他人员任职资格
的审查意见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拟选聘的第十一届经理层成员、内部审
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孙培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成儒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均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届总经理;同意选聘赵海波先生、张坤杰先生、钱海先生、夏松乾先生为公司第十
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同意选聘孟祥吉先生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同意选聘伊成儒
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同意将上述人员选聘事宜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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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